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简称“财经院”,成立于1978年6月。财经院拟定位为学术型智库,即建立在学术研究基础上、以学术研究为支撑的党和国家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其主要任务是:1.立足于为党中央、国务院的科学决策服务,就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战略咨询与对策建议。2.立足于长期学术研究的积累,强化学术研究对于科学决策的基础和支撑作用。3.致力于研究国家改革和发展中的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和长期性重大问题,提供科学化、及时化、系列化和前瞻化的研究成果。著名经济学家刘明夫、张卓元、杨圣明、刘溶沧、江小涓、裴长洪、高培勇、何德旭先后担任所长。现任院长为何德旭教授,党委书记为闫坤教授。
财经院拥有比较完善的学科体系和科研平台。目前设有财政研究室、税收研究室、成本与价格研究室、流通产业研究室、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室、服务贸易与WTO研究室、互联网经济研究室、服务经济研究室、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室、旅游与休闲研究室和综合经济战略研究部等11个研究室(部)。设有《财贸经济》编辑部、《CHINA FINANCE & ECONOMY》编辑部、《财经院专报》编辑室、《财经论坛》编辑室、网络与信息资料室等5个科研辅助机构以及院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科研组织处等3个行政服务机构。下辖2个国家级学会——中国市场学会和中国成本研究会;4个中国社会科学院院级研究中心——对外经贸国际金融研究中心、财税研究中心、旅游研究中心、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以及2个研究院(所)级研究中心——服务经济与餐饮产业研究中心、信用研究中心。
1、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在职人员在新形式下对知识更新的需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特开设本课程。
2、课程设置有财务管理实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务稽查实务、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投资管理与税务、纳税风险管理、企业财务诊断与会计报表分析等实用性课程,进一步扩充了学员的理论知识领域。
7)资产评估 8)电子商务与税收 9)审计学
五、【课程设置】(拟定)
六、【拟定部分师资力量】
何德旭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王新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
闫 坤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党委书记、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夏杰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李向阳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荆林波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周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胡 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副所长、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杨志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张 斌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张 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倪鹏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吕冰洋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 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李勇坚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互联网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杨 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专题实践课堂部分师资】(拟定)
刘煜辉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天风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马海涛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雍君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滕祥志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张 莉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将邀请部分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实战性专家授课和担任指导教师。
七、招生方式
【报名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学士学位优秀者也可报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报名程序】
1、学员提交报名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
2、学院审核学员报名申请资料,择优录取;
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学员报名申请资料,择优参加笔试面试;
4、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方式与时间交纳学费;
5、学员在开学当日持交费凭证办理报名注册、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
【课程安排】
学 制:总学制共计两年半(其中课程学习两年,课程论文撰写半年)。
学习时间:两年课程学习,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2天(周六、周日),寒暑假不上课。
学习地点:北京、重庆
八、【证书颁发】
学员修完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高级课程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结业证书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
符合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按照我院有关规定申请博士学位,经过考试与论文答辩者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我们